唐王朝的建立政治得到统一和稳定,使封建经济和文化得到高度发展,经学的研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周易正义》作为《五经正义》之一,正是孔颖达等人奉唐太宗之“敕”,“考察”圣贤名流的思想,对汉魏晋南北朝以来的诸经师的学说进行总结的产物。它一经问世即被作为官方颁布的教科书。

作为精神文化产品,孔颖达是为了满足唐王朝统治的政治需要而作,它问世后也确实充当了服务于封建统治的工具。这一点就是《序》中所声明的,“圣人作《易》,本以垂教”,“垂教”就是教人“断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垂教”就是“象法乾坤,顺阴阳,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最终达到“人民乃治,君亲以尊,臣子以顺,群生和洽,各安其性”。孔颖达“以仲尼为宗”,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了“《易》垂教之本意”。影响唐代易学的时代人物有:

1、孔颖达

孔颖达(574年~*8年),字冲远(一作冲远,仲达,冲澹),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孔安之子,孔子三十二代孙。唐朝经学家。生于北齐后主武平五年,八岁就学,师从刘焯,史称“八岁就学,日诵千余言”,善于词章。隋大业(隋炀帝杨广年号)初,应举为“明经”,授任河内郡博士,补太学助教。隋末天下大乱,孔颖达避难于虎牢(今河南省荥阳汜水镇西北)。入唐后,任国子监祭酒。奉唐太宗命编纂《五经正义》,融合南北经学家的见解,是集魏晋南北朝以来经学大成的著作。卒于贞观二十二年,终年七十五岁。

孔颖达的《周易正义》内容有两部分:一是卦爻辞和传文的注释,是作者自己观点的表达;其二是对王韩二注的阐发,其中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孔颖达诠《易》,除解释字义和文句外,对义理作了较多的发挥,并探讨了易学哲学问题。因此,作为形式上的注释《周易》之疏,实际上它是易学史和哲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在唐代,集中反映易学诠释新水平的是孔颖达的《周易正义》。可以说,孔颖达从王弼易学基础出发,对两汉以来易学的诠释原则和方法作了一次综合。

孔颖达诠《易》的主要特点在于,坚持了取象与取义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企图将两汉象数易学与魏晋义理易学统一起来。这一特点贯彻孔颖达始终,在方方面面得以充分体现。在对《周易》体例的理解上,孔颖达基本上依据《易传》特别是《彖传》《象传》,主张既取义,又取象,还讲爻位,认为“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类取之”,反对将体例简单化、绝对化。由此将各种注《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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