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摘要)^_^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之所以写上这些东西只是想说一下请不要对这本中的世界太过认真。而且也希望各位不要……嗯……应该不会有人想在现实中这样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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