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官位制度,完善于八世纪时颁布的《养老律令》,因此也称“律令官”,某些后代增设的官职,如带刀先生、大内介,乃至摄政关白,则称为“令外官”。律令官基本仿造我国唐制,但又有自己的特色,最显著的就是:创令之初,日本才刚迈入封建社会,类似于我国秦汉时代的宫廷官比重过大的特征极为显著,可以说,朝官一如唐制,廷官却如汉制,结果两者都不完善,这大概也是官僚体系最终走向崩溃,武士阶层抬头的原因之一吧。

律令官分为三十个位阶,从正一位到从八位,然后是大初位和少初位,四位以下又分上下,正如同我国的九品制度,而大、少初位就是第九品。高等官职一般都掌握在公卿贵族手中,武士很少能拿到高位的,一般止于四、五位就到头了。五位以上即可以上殿觐见天皇,因此也称为“殿上人”。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自称“日本国王源道义”的足利义满,就竟然获得了从一位太政大臣的高官。

幕政时代,武士的官位都必须通过幕府向朝廷申领,这也是幕府控制各地诸侯的一件重要法宝。然而这件法宝到战国中后期就已经不灵了,许多大名私自颁发给臣下官位,不但不通过幕府,甚至根本不上奏朝廷。比如佐佐成政的内藏助、柿崎景家的和泉守,等等。

朝廷失去权柄以后,许多官位都变成了虚衔,根本不管事,因此出现了不管定额,到处滥发的情况——大家看看其后开列的表格,就可知道同时代有多少名左京大夫、修理大夫之类的官位了。

律令官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神祗官,掌祭祀全权,是不外发的。

二,太政官,类似于我国的宰相府,以太政大臣为主官,下有左、右大臣,大、少纳言,左、右大辩、中辩、少辩,左、右大史、少史,左、右外记等佐官。

三,中务省,是天皇的侧近机构,主官为正四位上中务卿,一般只授予亲王,其下有大、少辅,侍从,大少丞等官衔。

四,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宫内七省,合中务省为“八部省”,类似于我国的六部制,式部近似吏部,治部近似礼部,民部近似工部,大藏近似户部,只不过多了个主管宫廷事务的宫内省。各省主官都是正四位下卿,其下有大、少辅,大、少丞,大判事等官。

五,左、右京职和摄津职,主管京都和摄津国的事务,可以理解成直辖市的管理官,主官都称大夫,如左京大夫、右京大夫,副官称亮,其下还有大、少近等辅佐官。六,春宫职,负责皇太子的居住饮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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