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挺好的,我们就在附近找个小饭店。”秦慕之握紧她的手往怀里一拉,就把她狠狠拥入了怀中!

“喂喂,秦慕之你干嘛啊!”他的动作有点粗鲁,小蔓穿着笨笨的拖鞋一下子绊住了脚往地上栽去,秦慕之扣住她腰的手用力一收,小蔓吓的心脏噗通噗通乱跳扑在他怀里,待稍稍平静下来,不由得气恼狠狠的捶了他一通。

两人手拉着手沿着街道两侧的人行道走了一二百米,竟看到了一个颇有中国情调的小饭店,装饰的还算大方古朴,也很干净的样子,就不约而同走了进去。

地方不算大,大厅里是用屏风隔开的,倒也别致,只是明显这老板品味有限,虽则附庸风雅的用了屏风,但却都是一些做工不够细致有些俗气的富贵花开,牡丹国色一类的图案。

只是在异国他乡,看到这样熟悉的中国情调,还是让人觉得亲切,这会儿店里客人倒也不少,两人运气不错捡了个角落靠窗的位置,正好无人打扰。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这个时候也没什么想吃的,随意点了几样小菜,倒是看到酒水单上写着女儿红,小蔓来了兴致点了一壶。

“我记得你不爱喝酒的。”秦慕之和她面对面而坐,窗子外的流光溢彩正好落在她的脸上身上,许是刚洗完澡的缘故,她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倒是显的像是二十来岁刚出头的小姑娘一样。

脸上的皮肤白皙而又洁净的通透,这样近的距离,甚至连细小的毛孔都看不到,眉色漆黑,直飞入鬓,她倒是长了一双和寻常女子不同的英气的眉毛,若是在眉梢上稍稍飞扬的添上一笔,倒是似足了东方不败里的林青霞那一双神采飞扬的长眉,只是眼眸却又是柔美的,倒正好稍稍中和了那有些中性的眉毛。

听到他问,她眉心微蹙,红唇习惯性的嘟起来,倒像是撒娇的样子:“不爱喝就不能喝了?我瞧着这名字好听,我看了喜欢,就想尝尝。”

“你可知道为什么这酒叫女儿红?”秦慕之见她坐在那里,姿态悠闲的双手托腮,毛茸茸的睡衣袖口露出一截纤细的手臂,正是莹润似玉,秦慕之赫然想起当年赠她碧玉镯的情境。

长安生的肤色雪白,正衬这样的颜色,当年他一眼看到那个镯子就觉得和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毫不犹豫买下赠她,她戴上时,也确实美不胜收,那碧绿色和她雪一样的肌肤交相辉映,让人晃不开眼。

曾经从未离身的东西,现在却被他们的女儿亲手送人,想来真是造化弄人。

秦慕之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小蔓正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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